上一页|1|
/1页

主题:全国首例,杭州拟立法明确: 物业不得强制业主人脸识别进小区

发表于2020-10-30
【全国首例,杭州拟立法明确:#物业不得强制业主人脸识别进小区#】10月26日,《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(修订草案)》被提请至杭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。草案拟规定,物业服务人不得强制业主通过指纹、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方式使用共用设施设备。若修订草案通过,《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》将成为国内首部对小区人脸识别作出规范的正式立法。今年9月,杭州市政府就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在10月9日的立法听证会后,“修订草案”第四十四条企业义务条款中新增了一款规定,即“不得强制业主通过指纹、人脸识别等生物信息方式使用共用设施设备,保障业主对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权”。今年以来,多地物业小区安装了智能门禁系统,部分小区强制要求居民采用人脸识别方式进出,引发居民担忧。
上一页|1|
/1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