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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墙体广告不得超过墙面的2/3 《办法》6月1日起施行

发表于2017-05-19

《烟台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》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印发,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。

    记者了解到,近年来,市区户外广告产业发展迅猛、数量大幅增加,几乎遍布了城市的每一个角落。这些户外广告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城市繁荣、给人们生产生活带来了方便,但其中也不乏一些随意设置、质量低下的户外广告严重损害了城市形象,不仅成了新的视觉污染,还因质量问题威胁到人身财产安全。最近,国内许多城市都不约而同地认识到解决户外广告“过多过滥”问题对于提升城市品位和视觉形象的重要性。去年以来,烟台市政府及时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,把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提上议事日程,摆在重要位置,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,提出了“减量化、精品化、规范化”的整治要求,希望通过多方共同努力,还市民群众一个整洁优美的城市空间。

    据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出台《办法》是贯彻落实市政府指示要求的具体行动。《办法》首次引入了禁设区、限设区、宜设区等概念,明确了严禁设置商业广告的十种情形,尤其对利用公共设施、空间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以及广告塔、楼顶广告等进行严格控制。《办法》还对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设置形式提出了具体要求。比如墙体广告不得超过所附着墙体面积的三分之二、各类围挡必须在改造成砖石墙体结构的前提下方可设置商业广告等,引导市区户外广告提档升级。该办法以《行政许可法》为基础,对申请审批、监督检查、法律责任等都进行了明确。另外,在公益宣传方面,大幅提高公益广告宣传比重,加大城市形象、文明道德等宣传力度。

    结合《办法》出台,市城管局专门下发了户外广告综合整治方案,开展为期一年的综合整治活动,通过编制规划、打造示范街区、以点带面、逐步深入等形式,年内减少市区户外广告总量的50%,彻底解决我市户外广告“数量多、档次低、视觉效果差”等突出问题,实现“突出烟台特色,力求减量化、精品化、规范化”的整治目标。

发表于2017-05-19

再早点出台就更好了

发表于2017-05-19

确实需要规范

发表于2017-05-19

支持

发表于2017-05-19

需要规范

发表于2017-05-19

喷绘还有味道

发表于2017-05-19

早就应该治理了

发表于2017-05-19

再说了 有的广告算不算私搭乱建 有没有安全隐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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