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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中国拟规定:经营性公路收费不得超25年

发表于2013-05-08

交通运输部就收费公路管理征求意见,拟规定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不得超25年,政府全资或社会组织、个人捐建公路禁收通行费;装载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等可免交通行费;交通主管部门或各省份批准执行抢险救灾的车辆,免交通行费。

发表于2013-05-08

什么时候不要钱啊

发表于2013-05-08

出个门 过路费都交不起

发表于2013-05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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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2013-05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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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2013-05-27

头晕

发表于2013-06-05

25年应该早就手绘成本了吧

发表于2013-06-05

收回

发表于2013-06-13

这个公路费事归税收吗

发表于2013-06-13

还是开发商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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