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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买房的时候 到底要不要写女方的名字呢?

发表于2017-02-23

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问题:买房的时候,写谁的名字呢?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况:

情况一:婚前买房的话,男方和父母全款购买,女方家里没有出钱,这时候,要不要写上女方的名字?如果不写的话,女方会不高兴。

情况二:刚结婚不久,老公买了婚房,并且由老公全额付了首付。但是装修的钱是女方出的,并且两个人一起还贷,这种情况下,房产证上面要不要加上女方的名字呢?

关于买房的时候,要不要写上“她”的名字,这个问题由来已久。

在男方的角度来说,很难理解女人的这种“安全感”。对于男方来说,还没有结婚,或者刚结婚,就开始想着以后离婚的利益了,这是不是太伤感情了?

而女人的想法却是:为什么不能写上自己的名字?这是在提防自己吗?还是不够信任自己?这样也太伤感情了!

如果对于这些疑问,想要得到答案,那么就先看看婚姻法,婚姻法就解读了婚前和婚后买房有所不同。

解读1:婚前,谁首付,离婚后房子就归谁!

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》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,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,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名下的,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。

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,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,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。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部分,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款规定的原则,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

解读:婚前以一方个人名义购买,婚后共用的房子是个人财产,不是共同财产。但对应另一方的共同还贷部分以及部分进行补偿。因此,如何证明婚后共同还贷,是一个重要的问题。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证明问题,一般需要提供银行还贷的记录单以及证明还贷的时间,还要提供结婚证,以证明婚姻关系存续的期间。

婚前是哪一方首付的,并且把房产登记在名下,那么房子就归谁,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

婚前购买的住房,登记在一方名下,那么这个住房的产权就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,离婚的时候是不参与财产分割分配的,属于个人。如果对方在婚前也参与购房出资了,那么可以凭出资相关证明来主张对房产证的登记人的债券,要求其还钱。

解读2: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,还属于共同财产吗?

属于共同财产的:

一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一起购买的房子,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,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,那么就认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。

二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,在一方子女名下的,这个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,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
买的房子是属于夫妻共有,离婚的时候,由拥有房屋权的,到评估单位进行评估,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;如果双方都行拥有房屋权的,双方进行竞价;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,人民法院进行拍卖,然后进行分配。

不属于共同财产的:

婚后由一方的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,在出资子女名下的,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,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,该不动产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。

【浩小二有话说】

很多情侣在结婚之前,都会因为男方不在房产证前加女方名字而发生争执。其实,对于女方来说,如果是他付首付,婚后一起还贷,那么加不加名字都是一样的。无论加名字还是不加名字,浩森金融浩小二认为,双方都需要达成共识,大家认为呢?

另外,如今房价高涨,工资的涨幅已经跟不上房价的涨幅了,如果想要更容易地购房,那么就要学会理财。浩小二认为,浩森金融就是一个好的理财平台,适合各个年龄段的人来理财,操作简单,理财项目多样,重要的是操作简单,大家不妨多了解下!

发表于2017-02-23

要吧,让她有点安全感

发表于2017-02-23

楼上好男人

发表于2017-02-23

发表于2017-02-23

别想房子,把日子过好了就什么事儿都没了

发表于2017-02-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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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2017-02-23

主动加媳妇名的还是少

发表于2017-02-23

发表于2017-02-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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